当事人办理商标异议复审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 1、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首页); 2、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正文样式); 3、商标局商标异议裁定书(原件); 4、交纳评审费1500元。 注:①申请人须是原商标异议裁定案的异议人或被异议人;应自收到商标局异议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复审申请(经商标代理组织代理的,驳回通知书送达商标代理组织视为送达当事人)。 ②当事人在填写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首页)及商标异议复审申请书(正文样式)时应认真阅读背面的填写须知; ③当事人对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填写证据目录[可参考证据目录(参考样式)]; ④应按对方当事人的数量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