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办理商标驳回复审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 1、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首页); 2、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正文样式); 3、商标局驳回通知书及其附件(原件); 4、交纳评审费1500元。 注:①申请书首页及正文样式请参考{工商标字[2002]第234号}《关于公布申请商标注册及办理其他商标事宜文件格式的通知》中相关材料(下同); ②申请人须是经商标局驳回的原商标注册申请人;应自收到商标局驳回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复审申请(经商标代理组织代理的,驳回通知书送达商标代理组织视为送达当事人)。 ③当事人在填写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首页)及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正文样式)时应认真阅读背面的填写须知; ④当事人对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填写证据目录[可参考证据目录(参考样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