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专利 |
1、香港专利制度 |
众所周知,香港已于一九九七年回归中国。但是,由于香港实施的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香港特区有本身独立的专利制度,在中国大陆的知识产权,并不会自动在香港地区生效,如须得到在香港地区的知识产权保护,还须依据新的香港知识产权法例办理相关手续。 |
2、香港专利种类:香港专利分为标准专利和短期专利两种,前者有效期最长为20年,后者有效期最长为8年。 |
3、所需材料及程序: |
※ 对于标准专利,申请人必须依据一份在中国、欧洲或英国的在先专利申请,并于在先申请发表后的6个月内提出;提出申请时请准备: |
申请人、发明人的中英文名称和地址; |
在先申请公告文本以及中英文摘要; |
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 |
※对于短期专利,申请人可以直接提出申请,并请准备: |
申请人、发明人的中英文名称和地址; |
申请文本(尚未公开的)以及中英文摘要; |
优先权证明文件(如果有); |
中国专利局出具的检索报告; |
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 |
4、外观设计:外观设计拥有人可以在香港地区获取外观设计保护。提出申请时请准备: |
申请人、设计人的中英文名称和地址; |
外观设计的图片、照片及对设计的清楚表述; |
优先权证明文件(如果有); |
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 |
台湾专利 |
希望在台湾地区得到知识产权的保护,必须独立向台湾标准局提出申请请求,并经过其审查。 |
1、台湾专利的种类: |
发明专利,保护期为20年; |
新型专利,保护期为12年; |
新式样专利,保护期为10年。 |
2、申请时需要准备的文件: |
全套申请文件,如为新式样,请准备图片或照片; |
申请人签署的委任状、转让书、宣誓书; |
申请人、发明人的中英文名称和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