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客户的委托,我方可代理下述事宜:
一、就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的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就知识产权权属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就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刑事自诉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四、就知识产权转让合同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五、就知识产权许可合同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六、代理申请诉前停止侵犯知识产权、诉前财产保全和诉前证据保全案件;
七、代理其他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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