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商标异议裁定书专刊使用说明 为了增加商标工作的透明度,便于社会监督,商标局决定将自2004 年7月起作出的“商标异议裁定书”通过《商标公告》(商标异议裁定书专刊)予以公布。 本刊内容属于商标异议裁定文书汇编,旨在方便社会公众查阅,不属于公告送达,也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以本专刊的内容及发布日期作为其申请商标异议复审或提起其他法律程序的依据。 本刊将按商标局已做出商标异议裁定书发文先后进行编辑,连续编排专刊期号,专刊年号表示商标异议裁定书发给当事人的发文年份。 本刊登载的商标异议裁定书是否生效,请查阅商标局在《商标公告》上刊登的《商标异议裁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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